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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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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种业技术供应链 激活种业创新潜力

  罗建 史敏

  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指出,我国“十三五”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支撑保障粮食产量连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种业技术是农业科技中最重要的技术,对推动我国农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农业发达国家已进入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智慧育种4.0时代。在去年3月召开的中国种子大会上,与会院士专家认为,中国生物育种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有一个时代的差距,在现代生物育种科技革命正在进行的当下,中国需加快创新步伐,实现种业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强种业、赶超国际种业巨头,必然要求我们在有限的资源下,激活分散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种业创新资源,打通从0到1、从1到10、从10到100的技术供应链。

  选择优势品类开展种业科技创新

  现阶段种业科技创新亟须突破一些底层关键性技术。我省种业创新投入有限,要成为全国种业创新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应注重将资源聚焦到优势品类上,努力提高攻克技术难题的成功率。

  选择有研究基础的优势品类。把资源集中到具有良好研究基础、有相应研究平台和基础设施且有战略意义的品类上开展种业创新。

  选择有领军人才的优势品类。我省在水稻、油菜、生猪、辣椒、淡水鱼等领域都有院士领衔的团队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在国内具有一定比较优势。选择有领军人才的优势品类开展种业创新研究,有利于调动省内乃至全国的相关创新资源。

  选择有产业基础的优势品类。优势品类的技术攻关最终应落到产业化效果上,因此在优势品类选择上,还要考虑我省相应的产业基础。政府应积极扶持这些产业的企业做强做大,通过市场的拉力和反馈来推进上游的技术研究,从而保证研究成果的有用性和可靠性。

  明确各类组织在供应链中的定位

  种业技术研究具有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等特点。为规避风险、激发种业创新潜力,需明确各组织在种业技术供应链中的定位,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合力推进种业创新的格局。

  高校、科研院所应专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高校、科研院所的经费主要源于政府拨款和项目支持,因此应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上持续探索,重点攻克种业领域底层技术难题。其获利方式应主要是向下游转化科技成果,而不是形成产品直接面向市场销售。

  种业企业应专注于市场开发与产业化。种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市场需求有敏锐的洞察力,除了自身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品种改良之外,还应将市场需求涉及的底层技术需求及时反馈给高校、科研院所,以引导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产业需求开展研发。同时应积极转化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品质成果,推动技术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良性互动。

  优化重构种业技术创新组织模式

  种业技术供应链是从种业产业发展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组织方式进行重构。当前,我省正在组建岳麓山实验室,建议在此基础上组建种业创新联合体,并形成岳麓山实验室、种业创新联合体、种业企业协同攻关模式,以打通种业技术供应链。

  组建种业创新联合体。建议由种业细分领域企业牵头组建相应领域的种业创新联合体。各领域种业创新联合体由企业经营者出任法人,技术人员50%以上来自各成员公司。种业创新联合体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研发投入由组建企业分摊,政府对攻克相关卡脖子技术给予一定额度的支持。在研究内容上,主要开展各成员公司都感兴趣的共性技术研究。

  形成技术链上下游协同攻关模式。建议由岳麓山实验室承担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各领域种业创新联合体承担应用研究,种业企业承担产业化研究。种业创新联合体在开展共性技术研究时,涉及应用基础研究的,可委托岳麓山实验室开展研究。岳麓山实验室亦可委托种业创新联合体对基础研究后续的应用研究开展研究。应通过建立协同攻关模式,打通从种业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直到产业化之间的技术供应链,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分别系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教授。作者均为湖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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