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陶琛 李果)16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法院今年以来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跨境突出犯罪情况,并公布9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生效判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5225件9159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6949人,三至五年有期徒刑782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21人。生效判决跨境贩毒犯罪案件7件9人,跨境赌博犯罪案件18件114人,组织妇女出境卖淫犯罪案件8件16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112件231人,涉案金额上百亿元。
省高院刑二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黄燕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将跨境、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惩,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审理情况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犯罪手段、类型多样化;犯罪数额大、受害人多;犯罪集团化、产业化;犯罪地域多跨境等特点。从罪名来看,主要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
在犯罪手段上,主要包括虚构投资平台、给犯罪分子“跑分”走账、发送诈骗短信和拨打诈骗电话、钓鱼链接、网站充值投注、设立非法彩票网站、以婚恋交友名义诈骗等,方式不断翻新,人民群众防不胜防。此外,犯罪的覆盖面广泛,犯罪数额动辄成百上千万,受害人遍布各地,对社会和谐稳定危害极大。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共计1.5亿余元,判决处置涉案资产4亿余元,对32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刑最重者为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