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我们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张庆伟书记代表第十一届省委所作的报告,是动员全省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的政治宣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的行动纲领,吹响了接续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奋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省人大常委会必须扛牢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始终保持“闯、创、干”的精气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中彰显人大担当。
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省党代会鲜明指出,“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一是在强化理论武装中坚定制度自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在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中增强根本政治制度自信。二是在捍卫“两个确立”中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真正把“两个维护”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在扛牢政治责任中发挥党组作用。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功能,完善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督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责任分工方案,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以更大作为服务湖南发展大局
聚焦省党代会作出的七个方面重大部署,落实“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中谋划推进,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一是立足发展需求提升立法质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为谁立法”“立什么法”“如何立良法”的立法三问,紧盯现代化新湖南建设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十四五”重点立法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等重要领域和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领域立法,推进专项领域“小切口”立法,加快制定一批与依法治省进程相匹配、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呼应的地方性法规。二是锚定工作目标强化监督刚性。聚焦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扛牢党中央交给地方人大的重大任务,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织牢织密法律制度“笼子”,为完善经济治理体系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三是围绕凝心聚力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
以更深情怀践行人民至上理念
坚决落实省党代会“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真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一是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立法后评估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功能,完善监督选项、监督过程、监督结果公开机制,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二是深入践行“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殷殷嘱托。落实好《关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拓展和深化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成效,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三是持续助力书写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湖南答卷。始终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出发点、落脚点,紧盯提升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健康湖南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通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以更严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既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一是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是第一位的要求,纵深推进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深入开展“三为四树八创”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人才队伍保障。增强人大人才意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使用机制,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三是突出制度完善执行。聚焦提高常委会履职质效,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力度,完善提升常委会审议意见卡制度、审议意见清单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四是注重锤炼优良作风。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严格履行法定责任、遵守法定程序,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打造让党中央和省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