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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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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县(市区)获评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长沙县、韶山市等上榜,23个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同时公布

  湖南日报12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文隆)在12月3日至4日浏阳举行的湖南省第七届生态文明论坛浏阳年会暨湘赣边区域生态合作共建研讨会上,长沙县、韶山市等15个县(市、区)获评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典型引领作用,省生态环境厅今年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评选。经审核,长沙县等15县(市、区)达到考核要求。

  大会公布了《2021年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在省生态环境厅支持下,省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组织了2021年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征集。圭塘河流域综合治理等23个案例入选2021年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

  ■链接

  第三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名单

  长沙市:长沙县

  湘潭市:韶山市

  邵阳市:绥宁县

  常德市:临澧县、澧县

  益阳市:安化县

  郴州市:桂阳县、桂东县

  永州市:双牌县、新田县、蓝山县

  怀化市:沅陵县、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洪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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