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1日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津市市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同时建立了工作微信群,向企业法人代表或环保负责人宣传《条例》内容及证后管理要求,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津市市围绕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指导帮扶排污企业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为改善津市营商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组织17家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参加了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条例》框架下企业守法专题培训班,使其掌握了解企业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填报要求以及企业主体责任及义务。
该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照环评文件及排污许可申请表载明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协助引航生物等企业首次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指导湘澧盐化等28家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证变更或延续;对已发证企业的管理级别进行重新梳理,按实事求是原则,帮助绿康食品等4家企业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并一对一指导他们完成网上登记手续。
通过帮扶,提高了企业负责人对《条例》的认识度和执行力,落实了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各项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截至目前,津市有55家企业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其中重点管理19家,简化管理36家),登记管理258家。 (李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