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查质效,衡阳市石鼓区纪委监委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在审理过程中对移送审理的案件“边审边评边改”,实施“一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依照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法律文书等4大类共11个方面45项内容对调查卷宗进行对照检查,并量化打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将案件评定为ABCD四个等次。审理结束后立即形成案件评查情况报告,同时将案件质量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每季度召开讲评会。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年22起案件的评查工作,下发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5期,对3件质量合格案件、1件低质量问题案件进行点名通报。
(邱俏梅 何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