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检察院就夏某、李某等人生产、销售“毒狗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该案成为常德市首例公开听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对于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6月,汉寿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夏某、李某、陈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时发现,他们的行为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将线索移送给该院第五检察部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经查,2021年1至2月,夏某、李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弓弩发射含有剧毒物氯化琥珀胆碱毒针的方式,多次毒杀他人散养的土狗30余条共360余公斤,所获狗肉低价卖给汉寿某菜市场经营户陈某进行销售。
为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社会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汉寿县检察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群众代表及相关行政机关代表等,就生产、销售“毒狗肉”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生产者、销售者应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等方面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加大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力度。县检察院参考听证员的意见,结合事实、证据,依法作出将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
(游爱国 米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