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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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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第三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名单
19家企业和122名个人上“黑名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1日讯(记者 刘燕娟)7月9日,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通报了第三批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19家企业和122名个人名列其中。

  此次被通报的企业、个人及评标专家,为谋取自身利益,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的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围标串标,有的以行贿方式获取工程项目,有的出借或者挂靠资质,有的中标后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有的在参评中多次与某投标人或中标人存在利害关系而未主动回避。

  比如,在通报的行贿失信行为名单中,有1家企业、9名个人被点名。其中,为在攸县湘东水果花卉交易市场建设等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株洲国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辉向攸县县委原书记谭润洪行贿;为在邵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等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唐铁美向邵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周国利和邵阳市规划局原局长金晚球行贿,并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串通投标;为在安仁县永定灌区、长沙县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骆阳向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刘佩亚行贿。

  通报指出,对这些违法违规企业、个人及评标专家,在依法给予刑事、行政等方面惩处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惩戒期限内(自发布之日起一年)采取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

  通报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对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那些肆无忌惮、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个人及评标专家,要坚决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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