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湖南日报》第9版刊登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中南制药机械厂等1154户资产处置公告”。现拟将上述资产调整为资产包Ⅰ和资产包Ⅱ分开打包处置,特将资产包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产包Ⅰ
资产包Ⅰ包括1034户债权资产及1户物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资产
1、截至处置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资产包Ⅰ含中南制药机械厂等1016户债权,债权总额为13,115,722,651.87元,其中本金6,278,936,120.32元,表外利息3,934,424,724.46元,孳生利息2,902,361,807.09元。
2、截至处置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资产包Ⅰ含溆浦县生资公司等18户债权,债权总额350,759,853.03元,其中本金140,885,070.00元,利息余额4,942,405.22元,孳生利息204,932,377.81元。
(二)物权资产
物权资产系娄底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以物抵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抵债本金6,000,000元。该抵债物权已由法院判决过户至我分公司名下,土地面积9885平方米、房产面积1758.53平方米。
二、资产包Ⅱ
资产包Ⅱ包括长沙冶金机械厂等119户不良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资产包Ⅱ债权总额5,066,331,745.22元,其中本金2,291,459,036.23元,表外利息1,927,773,272.03元,孳生利息847,099,436.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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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象:
上述资产中资产包Ⅰ交易对象为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或其他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包Ⅱ的交易对象为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出资人及其指定机构、金融资产公司。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机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
处置方式:资产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公告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上述资产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联系人:王先生 (0731-89903915),陈女士(0731-84303112)。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31号尚玺苑18B栋。邮政编码:410005。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宋先生(0731-8992341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