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杨佳俊
【铭刻】
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场被誉为“自土地革命后第二次生产力大解放”的变革,带来了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全省农业摆脱长期低速发展的局面,出现了一个较快的发展时期。
【追寻】
“高兴呀,大伙儿都拍手称快!”4月25日,提起40年前的包产到户,77岁的浏阳市金刚镇坪山村村民黄文初仍然激动不已。
那一年,成为黄文初家生活的分水岭:不仅可以吃饱饭了,家里的劳动力也得到了充分释放,办起了烟花厂,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
那一年前后,一场划时代的伟大变革席卷湖南广大农村。
时间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1979年1月,《人民日报》先后报道了四川广汉县、贵州开阳县、云南元谋县,以及安徽、广东等地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1980年9月,中央下发75号文件,提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方,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在中央文件精神的引导和外地经验的鼓舞下,湖南各地农村基层干部社员开始了自发的改革探索,创造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多数生产队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少数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
经过实践比较,农民普遍认为:“有责任制比没有责任制好,联产责任制比不联产责任制好,联产到劳、到户比联产到组好。”特别是对大包干这种形式,农民最为欢迎:“除去上交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既计算简便,又责权利明确。
由于“左”的思想尚未全部清除,刚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湖南的推行并非一帆风顺。
直至1981年1月底至2月初,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湖南工作座谈会,胡耀邦问省委领导人敢不敢包产到户,省委领导的思想受到很大震动。
3月,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时任省委第一书记毛致用代表省委常委就农业方面的问题作了自我批评,强调今后“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建立各种形式的责任制”。
10月,省委在华容、沅江两县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今后农村工作重点要放在完善、稳定农业生产责任制上,并号召全省推广华容与沅江等地实行统、专、包和“几统一”的包干到户经验。
这次会议之后,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不堵不塞、群众选择”的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广大农民群众欢欣鼓舞,欢迎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称这是自土地改革以来的第二次生产力大解放。
黄文初所在的浏阳市金刚镇就是在这一年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黄文初回忆:“我们家8口人,分了3亩多地。分田到户,吃饭问题不愁了!”
到年底,全省有95%的生产队实行了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村改革形成高潮。
从1982年开始,省委领导全省农村各级党组织用两三年的时间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底,全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占总数的99.8%。省委在领导全省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还相应地领导了农村各经济部门的配套改革。
生产力的解放,使三湘大地的广阔田野涌动着勃勃生机。迈出农村改革第一步之后,几十年来,一系列改革陆续在农村落地生根:
1985年,湖南农村第二步改革全面推进,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革农产品购销体制;2015年,湖南纳入全国整省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份,开始实行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2018年,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2020年,湖南11地入选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湖南农村改革的步伐越走越稳,农民的生活也越过越好。
【感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这既是对农村改革的肯定,也为新时代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定地坚持改革方向,维护农民权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