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及分类指导村庄布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顺利完成脱贫攻坚战任务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党中央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了5年过渡期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这说明,继续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仍是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就是实现这一任务的主要途径。我国乡村建设行动已经实践多年,如公共服务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生活的便捷。下一步还须继续完善农村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乡村农田水利、饮水、用电、道路等服务于农村生产生活的各类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还要以广播电视、物流设施、信息基础建设工程等为重点,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从无到有、均衡发展。总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的稳定、分类、优化、调整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持,为保障贫困户不返贫提供了兜底性的保障,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最有力的保障。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当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面临不少新矛盾新挑战,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导致农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增加,供给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巩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也是我们在这一过程中必须要抓的重点、要补的短板、要强的弱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上提档升级。不仅要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还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挥数字信息技术在农村释放的普惠效应和溢出效应;比如为现代农业中的互联网+、直播带货等新型农业产业模式与农村生活的深度融合提供有力支撑,满足农村居民对高质量农业生产、高品质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从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来看,必须向农村全面发力,才能使城市与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同频共振。这就要求我们把乡村建设行动摆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根本上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从城乡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围绕中心城市建设半径30-80公里不等的都市圈对周边农村具有明显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助于实现以城带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实现农村空间布局科学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以及城乡互补,就必须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互联互通、无缝对接。还必须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实力,因为其发展的成果可以最大限度地为农村的交通、科技、金融等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供条件。但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健全的农村基础设施、靓丽洁净的环境、颇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城市地区跟它实现功能承接,更好地推动城乡空间结构优化。最后,城乡协调发展,不能局限于一乡一村和当下,还要放眼于全省全国和未来,将农村的发展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轨道。密切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更好地应对国内外形势复杂变化,才能有效克服各种风险挑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工业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