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3日讯(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蒋伟)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郴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祥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卫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跑官买官;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袁卫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贪欲膨胀,道德败坏,官迷心窍,利令智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袁卫祥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