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9日讯(记者 陈奕樊)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原则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地方性法规和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副主任黄关春、王柯敏、周农,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谢卫江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委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原则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定列席人员名单,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 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的决定》《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与查处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刘莲玉为本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决定接受杜家毫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王柯敏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