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何金燕 通讯员 郭丹阳)开公司的门槛低了,有人却打起了歪心思,不实实在在经营,反而为不法分子走账,此类“空壳公司”扰乱市场且致衍生犯罪。近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吴星(化名)年过六旬,还做着不劳而获的美梦。有人告诉他,去注册两家公司,把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交出来,就能“躺着把钱挣了”。
明知对方是借此走账,吴星还是一一照办。2022年2月底至3月初,他在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注册登记了两家建材公司。
“同一时间段集中注册多家公司,无办公室场所,无社保、税收缴纳记录,这是典型‘空壳公司’特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吴星两家公司被查时,已为电信网络诈骗走账500余万元。检方建议判处吴星犯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均予以采纳。
“‘空壳公司’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虚开发票等违法产业链的工具。”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书勤介绍,今年以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行政部门协同配合,构建“空壳公司”监管类案大数据模型,锁定疑似“空壳公司”32家,并建议相关部门全面清查,以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