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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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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胡新波

  近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引》),涵盖了招商引资、涉企服务、餐饮接待、交通使用、住宿差旅、礼品往来等6个方面18类政商交往高频场景,从正面与负面清单、典型场景与案例、规则依据与专家解读等方面,详细地讲解了公职人员如何同企业家交往。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商关系是绕不开的重要话题。既要清白、也要亲近的政商交往,需要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指引》明确列出了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不可为的行为,为公职人员划出了清晰的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如“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大吃大喝”“不得为特定企业产品的市场经营活动站台”,有助于公职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在复杂的政商环境中迷失方向,确保政商交往的清廉性和规范性。

  现实中,有的公职人员不敢和企业家交往,担心对政商交往边界把握不准,把很多企业家拒之门外,不关心、不过问。这次广州出台的《指引》,不仅强调了有所不为,还鼓励干部有所为。比如明确“在争取重大项目、获得金融支持、落实扶持政策、加快审批办理、开展供需对接、追讨拖欠账款和执行款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必要帮助”,激励公职人员主动作为,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帮助。

  官员和企业家并不是不能交往,而是要交往有道、把握好分寸。近年来,浙江、海南等地都相继出台了政商交往行为指引,其他地方也不妨“抄抄作业”,为公职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让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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