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司法局金山司法所成立于2005年,承担金山街道辖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近年来,为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该司法所在以创建模范司法所为目标,深入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500余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8.5%,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20余起,制止群众械斗2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58起,为集体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近年来,金山司法所多次被市、区评为先进单位,2017年金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漆新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并多次被省、市、区评为优秀党员、先进个人、“十佳政法干警”“十佳金牌人民调解员”。
为做好创建模范司法所工作,加强司法工作阵地建设,近年来荷塘区司法局、金山街道办事处投入30余万元,对司法所五室一庭进行全面完善,省司法厅在这次创建模范司法所检查中对金山司法所工作开展和阵地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荷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