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刘沁 李立武)记者今日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23年,全省组织两次员额法官遴选,共遴选员额法官542名,责令46名法官退出员额。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院人员考核工作指引》规定,湖南高院加强队伍建设,对员额法官严选严管严要求,实现员额队伍的能进能出,在动态管理中促进良性运转。湖南高院通过严格遴选条件、标准和程序,选出德才兼备、年富力强、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对不能胜任法官职务的人员,湖南高院通过责令退出法官员额等方式,督促全省法院因违纪违法、办案业绩不达标的人员退出法官员额,做到应退尽退。
此外,湖南高院制定《全省法院预留员额周转使用办法(试行)》,在全国法院范围内率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员额周转制度,在当今人员编制精简的大背景下,充分调动了全省法院现有资源,盘活员额空缺存量,灵活多变、因地制宜地应对全省法院人案矛盾问题。2023年,全省法院使用周转员额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