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范警元)今天,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下发通知,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省范围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第二轮专项检查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交办并跟踪督办。
今年6月开始,我省已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了第一轮专项检查督导。第二专项检查督导采取“消防和地方协作、市州交叉检查、园区交叉检查、执法+专家检查”等方式,对全省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许可证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或其他风险较高的化工企业,分企业自查、交叉检查、整改督办3个阶段开展检查督导。
第二轮检查督导力争实现4个100%,即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率100%,重大危险源企业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100%,企业检维修及特殊作业报备报告率100%。检查督导中将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平台,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企业,对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