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智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与魂,红色文化是党和国家的宝贵精神财富,更是厚植人民群众法治信仰的精神源泉。用好红色法治资源,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对于筑牢法治建设的文化之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湖南是红色资源大省,其中红色法治资源十分丰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毛泽东、“开国元勋”刘少奇、人民政权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何叔衡、“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谢觉哉、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家李达等革命先辈都曾在三湘大地成长、生活与革命,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如何用好湖南红色法治资源,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推进湖湘法治文化建设是亟待回答的重大课题。
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内涵,打造湖湘法治文化高地。法治文化与湖湘文化并蒂花开、与红色文化交相辉映,构成了湖湘红色法治文化的基本样态。应当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从“心忧天下、经世致用、敢为人先、实事求是”的湖湘文化中汲取法治文化精神要素,探寻近现代湖南革命、建设与改革实践中彰显的红色法治内涵,凝练出湖湘红色法治文化有别于其他地域的独特精神气质。聚焦湖湘红色法治建设的史料搜集,组织专家学者围绕近代以来湖湘法学教育、法治建设进行史料整理,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湖湘法治建设的发展脉络与卓越成就,形成清晰的湖湘法治学理与发展源流,讲清湖湘法治历程与法治故事,凸显革命先辈的法治情怀与法治精神。同时,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的发掘与保护。目前,湖南共拥有红色旅游景区(点)300多个,其中包含毛泽东与第一师范旧址纪念馆、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沙田红色法治文化基地(何叔衡故居和谢觉哉故居)、汝城县文明瑶族乡沙洲瑶族村等4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建好现有全国基地的基础上,对现有红色旅游景点所蕴含的法治文化进行发掘,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积极培育国家、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创新红色法治文化形式,推出湖湘法治文化精品。红色法治文化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必须借助创新的表现形式。大力推进承载形式创新是阵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七五”普法期间,全省设立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426个,全省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都建成了一定规模、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下一步应该建设立体化、多样化的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把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文化公园、文化长廊等公共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文化街区、幸福屋场、主题院坝等红色文化景观,推动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覆盖,让红色法治文化接地气、润人心。呈现方式创新是法治文化有效覆盖的关键。充分利用宣讲、话剧、歌曲、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红色法治文艺、法治故事、法治漫画等作品,打造一批展现湖湘风韵,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法治文化产品。加大技术形式创新让法治文化更具生命力。深化“互联网+法治宣传”融合,加强AR、VR与普法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应用,建设智慧普法宣传中心,打造红色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文化景区、文化广场示范点。
加大红色法治文化传播,讲好湖湘法治文化故事。做好红色法治文化传播需要明确策略、对象与场域,才能做到深入人心、达到传播实效。统筹好红色法治文化传播与红色文旅开发。借助湖南红色文旅IP,持续做好“伟人故里、将帅之乡、红色圣地”的大文章,将红色法治文化植入文旅品牌中,策划湖湘红色法治文旅线路,通过红色景点辐射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红色文旅地图。统筹好全面覆盖与重点突破。在做好法治宣传普及的基础上,着重做好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广泛开展红色法治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组织策划红色法治文化节、法治文化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等活动,持续扩大红色法治文化在青少年群体中的影响力。统筹好国际传播与国内传播。充分利用“文化湘军”的既有平台,培育一批红色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做好法治文化对外宣传,讲好我国积极维护国际法治、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的故事,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国内传播坚持贴近中国实际、贴近基层民众、贴近现实需要,做好红色法治文化传播,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用性,引导社会公众坚定法治信仰,坚持运用法律保障合法权益。
(作者系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