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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2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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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刘莲玉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

  2022年,极不平凡、殊为不易。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重点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主任会议成员率队开展宣传宣讲。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作宣讲辅导。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学习讨论。人大融媒体中心开设宣传专栏,代表履职平台设置学习专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持续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落地落实。去年1月,省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对做好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重点任务,提请省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确定63项具体任务,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一周年“回头看”专项督查,推动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全年共向省委请示报告23件次。认真完成省委交付的重大立法决策、重点改革项目。落实省委部署,依法作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重新确定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配合做好应由我省选举产生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常委会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不断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6件,打包修改14件,废止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件,单行条例1件。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出台全国首个通用航空管理条例,为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和飞行安全提供法律支撑。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用法治方式拧紧财政资金“安全阀”。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信用、气象灾害防御等条例,加强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

  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将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立法的切入点,坚持务实管用,成熟几条就定几条。认真剖析“4·29”事故暴露的问题,制定全国首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为题向全国推介。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针对老年人“用餐难”问题,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用心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制定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出台立法协商工作意见,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建立立法项目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落实代表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87件,督促纠正2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开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集中指导,完善审查指导机制。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3次。

  围绕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强化监督。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工作情况等报告,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建成湖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平台,提高预算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人大审查监督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组织开展旅游“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助力“办会兴城、立标打样”。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助推民族地区发展。听取审议种业发展、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督促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措施。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监督。聚焦母婴安全、妇幼健康,开展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推动落实法定责任。听取审议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康复、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在减负提质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围绕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组织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邀请1624名人大代表参与,对24个县市区96个点源问题进行现场暗访核查,提出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等1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推动抓好整改工作,让法律法规的“牙齿”有力咬合。

  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实现评议工作市州全覆盖。依法督促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听取审议监狱法贯彻实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接待处理信访事项4425件次5693人次,着力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四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全年作出决议决定6个。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切实提升经济工作监督法治化水平。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作出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工作责任和应对措施。作出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明确“两卡”治理、实名实人制等具体举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助推有力遏制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快速上升的势头。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及时做好省政府副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自觉性。

  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殷殷嘱托,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

  推动实现“三个全覆盖”。强化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实现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和省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三个全覆盖”。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牵头督办“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牵头领办“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示范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督办和领办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充分肯定并专刊宣传。通过落实“三个全覆盖”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了各级领导干部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凝聚起团结奋斗的正能量。

  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首次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优化建议办理评议工作。首次开展B类建议办理“回头看”,督促55家单位实现B类件清零,1049件跟踪落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3件议案、1488件建议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达93.9%。通过督办“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类重点处理建议,推动实现全省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100%压减,线下培训类机构压减4700家,助力营造更好教育生态。督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类重点处理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下达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2.73亿元,助推提升老旧小区群众居住品质。

  打造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升级版”。落实“事不在小,关键在办”要求,着力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制定加强和改进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打通票决制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之间的制度通道,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全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不断深化拓展,50个县市区在本级人大推行,全年共票决民生实事4037件,涉及资金259.93亿元。加强票决事项的跟踪监督,推动河道治理、污染防治、“产业路”建设、“断头路”打通等民声民意变为民生决策,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一桩桩民生实事中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举办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学习班。建立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反映民意新渠道。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湖南安全发展法治化水平的通知,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助力守牢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建立全国人大会议湖南代表团全团建议协助办理协调机制,推动关于中部欠发达县“比西”政策、10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等全团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持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常委会切实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意见、常委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推进“清廉人大”建设,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

  注重提升履职质效。开展健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工作能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等重点调研和理论研究。编制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完成“智慧人大”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动转观念、提效能。

  切实加强联系指导。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修法、执法检查工作。承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交流座谈会,我省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开展创制性立法等经验做法受到好评。密切同市县乡人大的联系,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专题培训9期,培训1860人次。探索非行政区人大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着力形成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走过的五年,是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殷殷嘱托,站上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取得新突破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7件、打包修改110件、废止15件,审查和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21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7项,开展执法检查20项、专题询问9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47件、督促纠正12件;作出决议决定3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7人次。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我省人大既讲好党言党语、又讲好法言法语,着力提升地方人大工作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的做法,在全国人大作经验交流。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围绕依法保障和促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作出决定。制定修订先进制造业促进、自贸区管理、高新技术发展等条例,听取审议专利保护“一法一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报告。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促落地见效。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立法规划、重要立法项目、人大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7次,向省委书面请示报告125件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重要工作30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出台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建优建强“一刊两网两微”人大新闻舆论主阵地,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制作《主播读宪法》《人民的代表》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题节目,讲好人大故事,唱响人大工作主旋律,让根本政治制度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成立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阐释。

  二、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一鲜明主题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为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审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交通项目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新侨和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等专题开展监督,作出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更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责任,跟踪监督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针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教育扶贫等方面,每年选择1-2个主题,持续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旧貌换新颜。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督促各地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贯彻“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修订洞庭湖保护条例、湘江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突出问题跟踪监督,用法治力量守护湖南的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等,积极履职尽责。紧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退捕渔民民生保障开展专题监督。推动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制定中医药法实施办法,听取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重点督办“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代表建议,号召全省四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战疫一线。

  三、始终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来。

  在依法选举中彰显人民民主。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依法作出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等。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依法依规指导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成为最真实民主的有力注脚。

  在履行职责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公开征求立法规划、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出台联系点制度和建设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面向社会征集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就业促进等10余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纳入年度监督计划。连续5年组织代表评议省直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构建“实体+网上+掌上”立体式代表履职新模式,建成代表联络站10425个,14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召开1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348人次国、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337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等,来自群众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最广泛民主的生动诠释。

  在解决问题中回应人民关切。用心用情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转递群众信访事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7287件建议全部办结。首次集中开展代表不满意件督办,本届以来177件不满意件全部重新办结,推动解决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突出问题,力求做到减少不满意、防止被满意、实现真满意。持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推动全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以“民生实事”撬动“民主大事”,使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转化成为扎根湖湘大地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

  四、始终坚持守正创新这一方法路径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着力打造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

  抓立法机制创新。围绕“为谁立法”“立什么法”“怎样立良法”,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连续五年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议。建立健全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工作专班制度,对协调难、矛盾多的立法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协调解决矛盾分歧。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立法立项、起草、备案审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制性立法,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有机衔接。

  抓监督方式创新。坚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有机结合,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全覆盖。围绕环境保护、稳就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强化跟踪监督。推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满意度测评,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人大监督刚性更加凸显,实效性明显提升。

  抓制度集成创新。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力度,修订完善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推行常委会审议意见卡制度和审议意见清单制度,切实增强审议意见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升常委会会议质效。

  五、始终坚持“四个机关”这一目标定位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在一线、在状态、在路上的精气神,锚定“四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持续深化“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不断提升人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以大学习增强履职本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为牵引,集中培训、学习研讨、初心读书会、主题党日等多形式、多层次全员大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70次,常委会讲座18次。连续五年组织召开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两次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不断提高全省人大系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以真调研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真发现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文化建设、涉诉涉法信访等专题调研260多次,一批调研成果得到全国人大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以严管理树立崭新形象。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严格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机关政治生态调研,全力支持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以及各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制度102件。树牢“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导向,切实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五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决维护宪法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功效,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推动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增强立法的引领性、针对性上还需持续用力;在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还需下更大功夫;在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效能上还需综合发力。对以上这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

  二是不断强化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法治保障。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推进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围绕湘江新区、科学技术进步、禁毒法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安排10件提请审议项目、3件预备审议项目和17件调研项目,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协同立法,着力强化法治供给。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全年拟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等19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湿地保护法、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中医药“一法一办法”等3项执法检查,组织2次专题询问和8项重点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纵深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建立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完善立法项目和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代表参与立法“两公开、两纳入”等制度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开门监督,畅通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协同渠道。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依法任命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健全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推进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县乡两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代表联络站“建管用”提质增效,积极深化“三个全覆盖”,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四是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党支部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发挥“智慧人大”数字赋能效应。

  各位代表!

  历史由人民书写,伟业靠奋斗铸就。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担当作为、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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