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阳乐 通讯员 聂智南 王业良)医务工作人员为抗击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获悉,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促使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通知》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力量、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卫生防疫津贴、落实职业发展倾斜政策、提高评优奖励比例、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加强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等11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要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重点关注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或缓冲病房重症监护床位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以及医联体二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
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救治及疫情防控任务情况,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单位制定具体分配办法,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发放,重点向风险高、任务重、压力大、加班多的岗位倾斜。要对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通知》还要求,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重要内容,对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在科研立项、人才评价、等级晋升等方面进行倾斜,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适当提高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整体通过率,对抗疫业绩优秀的单列评审,重点向重症监护、呼吸、急诊、临床医学检验、检验技术、传染病学、传染病控制、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倾斜(适用参评人员首次申报现有职称的高一级职称)。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解决入编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对难以入编的医务人员,鼓励所在单位与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
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2022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时,适当提高优秀档次和嘉奖比例,增加的评优(嘉奖)指标主要用于奖励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同时,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建设,妥善安排人员休息、就餐,进一步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尽力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休息场所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有序安排一线医务人员轮休调休补休,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合理休息休假时间,避免过度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