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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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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格局

  刘思思

  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各类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各级公安机关应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积极探索构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格局,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政治建警,构建党建引领新局面。“枫桥经验”之所以有效,最根本就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使基层党组织成为防范化解矛盾的“主心骨”。近年来,湖南坚持以政治建警为统领,开创性建立政治建警“1+11”制度体系,全省公安系统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政治生态不断改善、警风警纪为之一新。下一步,需持续巩固拓展政治建警成果,突出“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强化建章立制、正向激励,打造更多“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面落实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制度,发挥好“一村一辅警”作用,推动警种部门支援派出所,持续配强基层警力。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百千万”联企护企行动,落实项目警官制度,密切警民联系、警企联系,营造警民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坚持多方联动,构建社会治理新体系。“枫桥经验”发源于基层,根植于基层,要夯实底盘根基,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强化街所(乡镇街道、派出所)合作,将治安防控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以社区、园区、学区“三区”为抓手,以“县域”为主阵地,整合资源力量,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政社协作,大力发展“自治先锋队”“居民议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加快打造“红色物业”,把基层治理触角延伸。强化警民协作,广泛开展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创建系列活动,建强企业内保组织,大力招募平安志愿者,组建各类专(兼)职巡防队伍,努力实现巡防无盲区、防控无死角。

  坚持数字赋能,构建风险感知新网络。关口前移、防微杜渐是“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要突出科技兴警,以建设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为契机,在全省加快构建信息化、立体化的治安防控网络,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增强前端感知能力。坚持“传统+科技”,在大力推进智慧村庄、智慧小区、智慧单位等前端感知系统建设,织密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网的同时,用好“城市快警”平台,加密重点区域执勤点,构建“1、3、5分钟”快速反应圈。增强数据集成力。依托公安大数据中心,对海量数据资源进行分类整合和标准化处理,打破“数据孤岛”,放大数据价值。增强技术创新力。加强与“大院大所大企”合作,联合开展警务数据应用研究,在实践中筛选建立一批安全可靠、实战型强的治安风险分析评估模型。

  坚持多元协商,构建矛盾调处新机制。矛盾不上交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发展方向。要创新县域警务模式,加强“警调衔接”,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通过加大政府服务购买力度,培育壮大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发挥乡贤能人作用,打造群众身边的“调解智库”。建立健全各级调委会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协助机制,广泛开展“公安+行业”联动联调工作。探索设立驻点“流动法庭”,对重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完善调解平台,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乡镇(街道)区域联调中心,村(社区)说事室三位一体的调解平台,有效分流民事矛盾纠纷。

  坚持利企便民,构建警务服务新模式。“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充满生机,核心就在于其始终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办事要让群众更方便。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用好“湖南公安服务平台”,进一步精减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深化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行为,加快建设各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让群众在办案执法的每一个环节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健全警务服务奖惩机制,将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让服务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作者单位:湖南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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