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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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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推行“林长+检察长”机制
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7项工作制度,联动保护森林资源

  湖南日报6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卓萌 通讯员 彭洪 付彩香)澧县甘溪滩镇居委会采石项目违法违规使用林地这一省林业局挂牌督办案件,经澧县林业局调查鉴定、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察,近日向澧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进入公诉阶段。“本案年代久远、技术难度大、企业背景复杂。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按时间节点高质量推动销号整改。”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澧县森林覆盖率32.95%,近年来,该县林长制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涉林案件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沟通协调不畅、部门合力不够等问题。

  今年开始,澧县探索推行“林长+检察长”机制,林业部门按总体部署守护森林资源,检察机关为其保驾护航。该县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两法”衔接、公益诉讼、工作会商、服务保障、协同保障7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

  两部门均明确专门机构和联络员负责“林长+检察长”工作对接。针对重要复杂涉林案件等,林业部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有无,协商解决。

  全县县级林长每季度巡林1次,镇(街道)级林长巡林3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12次以上,发现重大线索及时向检察院报告,实现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森林资源管理全方位覆盖。

  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林长制有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每季度,县林长制办公室向县人民检察院通报重要涉林工作部署、涉林政策、涉林案件等;县人民检察院向林长制办公室通报涉林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处置情况。澧县还将推动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与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和辅助办案平台衔接互通,实现高效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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