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骁 伍益东 黄瑶
“多亏有行政复议,高效又便捷,帮助我们挽回了6万斤水稻种子面临报废的损失。”日前,某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连连向长沙市司法局复议工作人员致谢。
今年3月,市司法局接到某种业有限公司因近6万斤水稻种子被扣押而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考虑正值春耕生产时节,水稻种子具有特殊季节属性,办案人员立即组织双方了解争议背后的相关情况,得知种子需要进行鉴定,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加快鉴定工作。经鉴定该批种子质量合格,种子被解除扣押,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从申请到撤回仅用10天时间,该案实质性矛盾纠纷化解后,维护了种子安全,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是长沙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的复议机构,通过复议调解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生动实例。
近年来,长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能动调解提效力、强化联动聚合力、创新机制增活力、强化监督添动力等举措,当好化解社会矛盾的“解压阀”,做好优化发展环境的“助力器”,以法治方式全力助推“强省会”战略。一年来,长沙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复议案件1856件,较同期增长42%,其中调解协调结案为27%,较同期增长33%。长沙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被司法部要情摘编刊登,宁乡市以调促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成效显著,荣获司法部通报表扬。
从“坐堂问案”到“能动调解”,复议利民惠民提效力
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长沙聚焦改革短板,精准发力,高标准推动复议窗口、调解室等场所建设,让群众“找得到、找得准”,为复议调解提供全面保障。
“来电必接、来访必理、有问必答、有件必收”,长沙用心用情打造群众满意的行政复议服务窗口,积极发挥复议窗口传递民意“传感器”作用,将接待过程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网上调解非常方便,特别在疫情期间大大减轻了现场参与复议调解的困难。”居住在外省的申请人刘某对复议网上调解工作点赞。
疫情期间,如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让有需要的群众、企业随时随地获得服务?长沙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方式,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借助电话调解、网上调解等方式,不出门、不聚集,高效便捷化解行政争议。
“复议人员办案耐得烦,听证时耐心听了我的主张,又多次做协调工作,我愿意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张某是湘雅路过江隧道项目的被征收人,因不满补偿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听证时对其释法明义,听证后协调属地政府,最终张某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保障了张某补偿权益,重大项目建设中所涉争议顺利化解。
突破书面审查的局限性,坚持“每个案件至少与申请人联系一次”,认真落实《长沙市行政复议听证程序规定》,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协调会、现场调查等方式,让群众在行政复议中“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积极为调解创造条件。
从“单兵作战”到“多方联动”,行政纠纷多元化解聚合力
王某不服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向天心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王某因矛盾与第三人发生互殴,虽然公安机关对两人都进行了治安处罚,但王某对自己未得到赔偿而心理不平衡。
案件涉及行政争议和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办案人员邀请人民调解员,一起组织王某与第三人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反复细心讲法律、说情理,王某与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核心诉求得到解决后,王某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力量,协同多方力量共同促进复议调解有序推进”,最大程度让行政复议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节器”。
为化解行政纠纷凝聚合力,市司法局与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敏感案件和特发性事件及时反馈和应急处理。
宁乡市充分发挥“三调联动”作用,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成立行政调解室,牵头调解社会影响较大、行政争议较为复杂的案件;望城区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部建立起“纠纷化解,联合调处”平台,邀请检察院参加调解座谈会等方式定纷止争;开福区、雨花区、浏阳市邀请法律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有效处理行政争议。
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创新调解机制增活力
“对市司法局公正廉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敬意!”这是杨某不服市某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案提交《撤回复议申请书》中的一句话。
在该案审查中,办案人员认为被申请人具备履行杨某主张履职的职权,在与被申请人讲清法理后,该局主动与杨某进行了和解。该案的和解,不仅让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更让群众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转变复议办案模式,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做到能调尽调。”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智介绍,为建立健全调解配套工作机制,推动办案理念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长沙制定《长沙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规定》等制度。
该规定具体明确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调解机制,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落地制度,把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复议办案的首要目标。
在实践探索中,长沙各区县(市)因地制宜,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社会效果最大化。岳麓区打造“调解五步法”模式,通过归纳争议“关键点”、找出问题“切入点”、明确调解“支撑点”、寻找案件“突破点”、划上事了“完结点”,力求实质性化解争议。天心区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机制,形成了事前引导调解、事中积极协调、事后听取反馈的工作机制,降低了复议决定的再诉率。望城区探索留痕化复议调解工作模式,做到案结事了、有迹可循,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从“内部监督”到“自我纠错”,强化复议监督添动力
2021年9月,望城区区长信箱收到唐女士寄来的表扬信,对复议人员的办案实效给予认可。
唐某主张权属证书登记错误向望城区司法局申请复议,办案人员经过仔细查证,发现证书登记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你们做出的登记存在错误,建议主动纠错。”在与被申请人核实情况时,办案人员提出上述观点。被申请人经过核实,确属窗口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立即主动纠错并为唐某办理了正确的权属证书。
发挥好行政复议内部层级监督制度优势,审查找准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倒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改正,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既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自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长沙复议机关坚持“刀刃向内”、“有错必究”,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年来,全市复议案件直接纠错率为16.5%,综合纠错和协调比例高达43%,与同期相比,维持率下降7.4个百分点,纠错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
同时,将行政行为被纠错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情况通报等方式,要求行政机关及时改进、整改,倒逼行政机关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改进行政执法行为。
开展全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评选长沙市“十大典型复议案例”并予以公布,做到“复议一件、规范一批”,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指导、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