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引发人们普遍的关注,也曾引发取消职普分流的误读。如今尘埃落定,需要更准确地认识职业教育和新职业教育法。
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的目标,也是职业教育法一以贯之的追求。据中国人才发展报告显示,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虽超过1.65亿人,但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1.3%,其中高技能人才不足就业人员的6%,高端技术人才的缺口达到2200万。揆诸现实,高端技术人才千金难求与不少普通院校毕业生难以就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现实中,对职业院校学生的歧视和偏见,与对高端技术人才的渴求是一对矛盾的关系。打通职校学生上升通道,为他们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好环境,势在必行。前不久,人社部宣布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和发展为新“八级工”制度,就是打破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天花板”,让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享受到更多尊重和荣光的探索。
进一步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也是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职业院校学生享有公平就业机会和平等权利,对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要让职业院校学生享有更多就业机会。着力破除社会上存在的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指导事业单位科学合理设置学历、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等招聘岗位条件,这样才能不断扩大职校毕业生的前景与“钱景”,让职业教育真正“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