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庐山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当前,我国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时期。如何推动二者有效衔接,高职院校需进一步提高认知、转化思维、强化服务,在服务乡村振兴实践中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发展。
首先,要正确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互关系及高职院校服务内涵的变化调整。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是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战略大局。只不过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是短期内消除绝对贫困,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生存需求;乡村振兴战略则聚焦于整个乡村社会,从振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进行更加系统、更为有效的治理,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满足农村人口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可见,两者在战略愿景、制度建设、行动选择上具有互构、互补的特征,但也存在受益主体、价值目标、治理维度等方面的差异性。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在服务两者的实践中存在继承性与创造性。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从来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在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推进”。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大文章时,应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既不能故步自封,“依葫芦画瓢”“吃老本”,更不能丢掉在脱贫攻坚中所形成的领导体制、制度规范、工作机制等“另起炉灶”,而应顺势而为、应势而变,深化两者之间制度规则的转型衔接与优化创新,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次,要正确把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与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教育,高职院校是一支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的生力军。乡村振兴战略则为高职院校创新育人模式,实现高质量内涵发展提供了新契机。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对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师资队伍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等诸多方面提出新要求新课题,“倒逼”高职院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着力内涵式发展,不断拓展和推动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与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是一种共生共荣、互利共赢的关系。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思想上克服“观望”心态,将服务乡村振兴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使命及办学的目标追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切实实施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七大行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贡献。同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自觉将服务乡村振兴与学校内涵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在服务乡村振兴中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和发展水平,最终在日趋激烈的高职教育竞争中“有为、有位”,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
最后,要正确把握过渡期内高职院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驻村“协作帮扶关系”。脱贫攻坚阶段,高校主要采取投入(引进)资金、培训技术人员、购买(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等不同形式的“输血型”帮扶。这在某种程度上滋生了部分贫困户乃至少数乡镇干部的“等、靠、要”思想,过多依赖于驻村帮扶单位或组织的有形“物质帮扶”,对“造血式”帮扶兴趣不浓。如果说这种“输血式”帮扶对短期突击的脱贫攻坚有一定的效应,那么对于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价值取向,内涵更丰富、受益主体更广、涉及维度更宽的乡村振兴而言,这只能是“杯水车薪”难以奏效。实现乡村真正振兴,靠的是“人智”及其激发的内生发展力量,外来力量只能是一种助力的“协作帮扶”,而非对乡村发展事务的“大包大揽”;也不是仅限于“物质、资金的帮扶”,更重要的是在于“扶志”与“扶智”,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贫困帮扶乡村”争取更多的发展项目与资金,在发展中培育人才,激发内生动力。
(作者系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