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当前,商品预售之风席卷各个电商平台,并且商品的预售期在不断延长,从15天延长至45天再到90天甚至更长,个别消费者甚至还未收到年初购下的衣服。
虽然预售模式是消费者集中“吐槽”的重灾区,但还是有不少商家趋之若鹜。这背后原因不少,既可以减少库存损耗,快速回笼资金,还能够让商家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交易主动权”,在制定价格和确定发货时间的问题上,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商家的安排,失去了“议价权”,商家也成功将风险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但正因商家通过预售模式掌握了“交易主动权”,也让一些商家变得更加有恃无恐。比如,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越来越长,一些商家还推出不退不换、不确定发货时间等“霸王条款”,甚至还有商家收到预售款后直接“跑路”……这些都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商预售模式也变成了一些商家的“宰客利器”。
预售模式,只要双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本无可厚非,但商家推出的预售模式必须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在这一点上,平台也有责任督促商家守约,对商家推出的预售模式加强监管。同时,还有必要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更好遏制预售模式乱象。消费者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与防范意识,对预售商品要慎重购买,认真了解相关合同后再进行交易;权益受损时,要勇于维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