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 通讯员 周洁 江柯萍)2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5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3月30日至31日在长沙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建辉、张剑飞、杨维刚、周农、彭国甫、陈文浩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
会议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通用航空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江华瑶族自治县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罢免个别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审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研究了需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审查批准的有关文件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意见,2022年省级领导干部中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书面听取了关于对《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规划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