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辉
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3月2日召开。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几年,在各地公安机关的持续攻坚和不懈努力下,尤其是在DNA比对等刑事技术的支撑和公安部开展的打拐寻孤主题战役——“团圆行动”的有力推动下,一批失散多年的被拐卖者被发现、找回,让一个又一个被拐家庭破镜重圆。根据公安部通报,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不到一年时间,公安机关开展的“团圆行动”成功侦破拐卖儿童积案290余起,抓获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690余名,累计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8307名。
打拐破案工作成果颇丰,但还未到终点。现实而言,还有部分被拐者未被寻回,他们的亲人望穿秋水,依旧在用余生等待。在这种形势下,公安部在“团圆行动”之后,又迅速部署开展全国性的打拐专项行动,可谓正当其时。
如果说打拐是治标,那么防拐、治拐则为治本。防拐、治拐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治理工程。对此,公安部也提出,要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如两条意见现在已形成共识: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把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案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前者可提升惩罚力度和威慑力,后者可倒逼地方政府主动打拐。
彻底清除拐卖人口这一丑恶现象,显然不能只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必须民政、卫健、妇联等诸多职能部门紧密协同、全社会共同响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铲除滋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土壤,真正实现“天下无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