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亚平 马如兰 通讯员 杨莎莎)“以前从农户手里流转土地,现在直接从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麻烦与矛盾少了,农民与我都受益,还增加了集体经济收益。”1月20日,汨罗市桃林寺镇亦仁水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吴安保望着满山长势正好的藠头对记者说。该市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经验,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破解耕地抛荒、“非农化、非粮化”等老大难问题,激活乡村振兴。目前,全市农村土地家庭承包面积共50.27万亩,流转总面积35.96万亩,流转率达71.53%。
2021年9月,汨罗成立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办公室和仲裁庭,开展土地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工作,发放全市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书。积极探索“双引双带”促乡村振兴模式,出台《汨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指引遵循。
汨罗创新“反租倒包”流转模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承包到户的土地反租回来,集中提质改造、统一规划布局,再承包给种植大户或经营主体,实现土地流转规模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土地效益最大化。该市土地流转以出租为主,入股、合作等为辅的形式,将土地流向周边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该市把土地流转作为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抓手,在罗江镇石仑山村、汨罗镇武夷山村、桃林寺镇高丰村试点整村推进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工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集体受益。预计到今年底,汨罗市农村土地流转率可达80%以上,为村集体增收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