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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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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亦贤

  大会主席团: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22年计划草案。此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省人民政府根据审查意见作了修改;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大会期间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省委坚强领导下,2021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积极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下面临的困难挑战,奋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省“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有效,“三个高地”建设全面铺开,全面小康社会如期建成,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较好完成了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为建党百年华诞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与此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不少、挑战很多。GDP增速放缓,投资及消费恢复不及预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金融、能源等领域安全风险压力增大,生产要素短缺和成本上升增加了实体经济经营困难。

  二、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总体可行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落地落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符合我省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三、做好2022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2022年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加速演变,国际贸易和供应链恢复受阻,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们必须服从服务国家大局,扛起一域责任,用“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顶压前行,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紧扣“三个高地”建设,培塑发展新动能。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劳模、工匠精神,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落实好《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全力推动政策、资源、要素高效集聚,为先进制造业强力赋能。围绕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和谋划布局新兴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帮助解决缺电、缺芯、缺工、融资难且贵等问题。建好用好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出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成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保持研发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聚焦要素市场、国有企业、财税、投资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和利益固化格局。落实《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建好自贸区,真正发挥自贸区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作用。加强和深化与 RCEP成员国经贸合作,建好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调整优化外贸结构,扩大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突出稳投资促消费,有效应对需求收缩压力。统筹扩大短期需求与增强长期动能,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财政资金、专项债券的撬动作用,带动民间投资。瞄准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领域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更多国家重大项目在湘布局。丰富促进消费政策“工具箱”,抓好传统消费提档升级,支持发展新型消费,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把重振旅游业作为消费复苏的重要突破口,办好首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全面激活文旅消费活力。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筑发展新优势。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迸发的政策,慎重出台具有收缩效应的政策,审慎使用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监管措施。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对照“北上广深”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用工、用能、用地、融资、物流成本。一体推进法治湖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范政府带头讲诚信行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建设立法,打造中部一流环境。

  (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面融入、主动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实施国家战略中体现担当作为。大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抓实长株潭一体化“十同”,提升“一核”的聚集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提升“两副”核心竞争力,强化“两副”支撑作用;统筹推进“三带”“四区”建设,构筑“三带”“四区”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加快湘西地区补短板步伐,推进西部边界县“比西”政策落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

  (五)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就业优先,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稳定提高居民收入。重视解决教育“双减”后出现的新问题,促进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综合施策,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绿色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六)统筹发展与安全,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安全,既防止因工作不力引发重大风险,又防范因措施过度、“一刀切”造成经济发展“急刹车”。扛牢粮食安全责任,确保在粮食等初级产品供应中彰显湖南担当。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严密防范部分违约地产项目引发连锁反应,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大力发展新能源,确保能源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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