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结果公布,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在论文征集、选送过程中,组织得力,成绩优秀,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荣誉称号。
司法调研写作是谋事之基、识理之渠,是创新之器、成事之道。近年来,为打造好“学习型法院、创新型法院”,赫山区法院将开展学术论文工作作为提升干警学术水平、培养储备专业人才、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逐渐摸索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审判理论调研之路。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院党组坚持将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方面把调研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规划,强化干警调研意识;另一方面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指导、参与各项调研活动,牵头撰写调研文章3篇,且均已获奖。二是健全管理机制。将论文或调研课题获奖情况不仅作为个人及部门年度考核加分项,而且作为员额法官选任选升、立功嘉奖、提拔任用等工作的重要参照。同时完善调研工作激励机制,对优秀调研文稿按发表层级予以表彰,充分调动了干警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营造良好氛围,在全院开展读书学习活动,鼓励全院干警多看书、勤思考,并邀请湖南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来院授课指导,为干警讲授法学前沿问题,探讨司法实践热点难点,提升干警理论水平;另一方面注重到上级部门跟班培训,加强与市中院和省高院研究室的联系对接,每年推荐理论基础较好的干警到省高院跟班学习论文写作和课题研究,进一步推动了调研骨干的快速成长。
仅2021年,该院干警撰写的调研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1篇;在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获优秀奖1篇;在全省法院第十九届理论研讨会上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在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举办的“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中获三等奖1篇,优秀奖4篇;在“南岳法治论坛”中获三等奖1篇; 在益阳市赫山区法学会举办的“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法学论坛中获一等奖1篇、三等奖1篇。(李鑫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