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跃兵 黄 玲
2021年,新田县纪委监委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评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新田县:村级小微权力‘一村一清单’”入选市深改办“改革创新50例”,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协同努力,为新田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纪环境。
加强自身建设,抓实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
新田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加强政治学习,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学习4次,多次利用“纪检讲堂”、专题党课等,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
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严肃县乡两级换届纪律风气,对3000余名换届提名人选进行廉政审查,对23名人选提出否定性意见,受理换届风气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48件,处理9人,印发通报11期,点名道姓通报8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查处问责57人,对18起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强化日常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今年以来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11名。加大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力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疫情防控、巡视巡察等问题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30余名党政“一把手”进行工作约谈,对7名单位“一把手”予以党纪政务处分。
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四风”顽疾有力有效
出台《新田县干部队伍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列出47项任务清单,先后组织开展专项督查50余次,共查处问题线索40个,处理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18人。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今年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个,组织处理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高标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3人党纪政务处分。
彰显“利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聚焦聚力
今年共组织召开3次县纪委常委会会议、4次专题调度会议,动员部署、研究调度整改各项工作,牵头整改的18个问题和配合整改的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全市率先启动了第十二轮巡察并反馈,共巡察14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重点问题169个,移交问题线索16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开展对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1次,发现整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方案不规范等问题10个。配合市委专项巡察组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
保持高压震慑,社会治理效能向上向好
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308件,处置问题线索313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5人(其中科级干部24人),采取留置措施审查调查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95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85.8%,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积极涵养廉政文化,投入近30万元,在孝文化公园、龙家大院建成2个廉政教育基地。
深化专项治理,清廉新田建设见行见效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清廉医保”等专项治理,办结市纪委交办的党的十九大以来的社保方面问题线索6件,处理相关人员8人,追回损失94万多元。深入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排查项目190余个,查处4人。着力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查处问题线索1件,组织处理2人。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全县160多个单位8000余名公职人员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并甄别核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在行动”专项活动,建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移送问题线索8件,办结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