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1号)文件精神,长沙市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已经废止,对2016年6月15日之前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缴纳劳保基金的项目,一律按政策拨付返还。
为加快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工作,请相关施工单位于 2021年 12月31日之前到原长沙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处(地址:长沙市荷花路168号惠通大厦6楼)窗口办理劳保基金核实拨付相关事宜。2022年 1月1日之后,劳保基金返退业务请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长沙市政务中心10楼)申请办理。劳保基金拨付手续所需相关申报资料及待拨付劳保基金企业名单请查阅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尽快办理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申请的通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