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沙兆华
【观点】
非公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在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同时,为国家的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背景】
在“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指引下,党和政府为非公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改革开放40多年,非公企业蓬勃发展,由小到大、由弱变强,非公企业也有承担社会责任、做共同富裕践行者的强烈愿望。
【建议】
省党代表、湖南博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代富建议,非公企业要确立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利益分配激励机制,无论遇到什么困难,要始终把爱岗敬业的员工放在手心里,坚持“不以降低工资来降低成本,而要以降低成本来增加员工工资”的理念,全力保障员工利益。
非公企业在享受市场红利、改革红利和发展红利的同时,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通过互助、捐赠等方式和在企业内部开展救助和志愿帮扶事业,积极落实好第三次分配,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
陈代富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具体的指导意见,在巩固国有企业主导地位,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时,引导非公企业明确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清楚怎样投入国家的共同富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