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佳伟 通讯员 粟红梅 邓晶)邵阳县检察院近日依法对6起民事虚假诉讼裁判案件进行监督,向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今年9月,邵阳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审查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其中涉及有民事虚假诉讼的线索,依据该院刑事与民事行政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将该案的虚假诉讼线索移送至第四检察部。
经审查,第四检察部承办人认为该案中的虚假诉讼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受理该案。立案后,承办人展开调查,及时与刑事案件承办人沟通,并调阅刑事案卷,发现刘某某、陈某某、聂某、李某某、谈某、刘某等人在长沙购买的房屋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满四年,根据长沙市的相关政策,不能上市交易,但刘某某等人“投机取巧”,通过虚构借贷关系到邵阳县法院提起虚假诉讼,判决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妄图利用“法拍”的方式将房子“合法”出售,以达到变现目的。
办理过程中,第四检察部干警多方考证,多次前往法院沟通探讨,并与刑事承办人分工合作。从发现线索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33天,成功办理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涉案金额162万元。这批民事监督案件的办理,净化了房地产市场,维护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