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道的沿路流域到支流汇入口,从厂矿企业的排放口到自动监测联网平台,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实际,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监控能力建设,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如今,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从区分计划安装、联网运行、监控监管三方面推进“加强监控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先后投资了1000余万元建设环境业务系统和机房设备设施,开发建设了排污权交易与管理平台、娄底市污染源与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环境综合管理平台、综合办公系统等,各业务系统目前已在全市应用。
通过对全辖区自动监控现场端建设和运行情况摸底调查,全市建立了问题清单,统一建设标准,切实抓好自动监控现场端设施建设和运维工作。目前,娄底市自动监控设施共安装213个监控点位,其中废气安装126个,废水安装87个。
同时,娄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统一行使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制度,实行市、县、乡三级网格化监管。
(朱思琪 曾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