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市州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涟源以“十个强化”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9月5日,涟源选派9名年轻干部进驻到该市6家煤矿驻矿盯守。这是涟源出台“十个强化”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的有力措施之一。2017年3月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

  为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涟源大力整治煤矿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出台《关于落实“十个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强化领导、强化人防、强化技防、强化审批、强化监管、强化执法、强化督查、强化投入、强化转型、强化奖惩等十项措施,实行每个煤矿安排1名联矿市领导、1名应急管理局领导、1名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等“九个一”联矿包保监管责任制。

  配齐配强联矿包保责任人。涟源从部门、乡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煤矿进行驻矿盯守,后期根据需要分步选派干部充实监管力量,会同驻矿煤监员、乡镇驻矿干部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驻矿盯守人员必须严格掌握矿井动态、严控下井人数、严防超范围作业。

  加强技防工作。各煤矿在已将监控系统信号连入市应急管理局监控系统基础上,将信号接入联矿市级领导和应急管理局、乡镇包保领导手机,确保随时监控到位、动态监管到位。规范审批频次和流程,煤矿火工产品由市公安局实行一周一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派送;批准技改矿井和停产整改矿井由市应急管理局每月核定火工产品使用量,报市公安局审批,每班火工产品使用量必须由驻矿安监员签字后方可领用。

  (龚雅丽 李 媛 廖鹤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