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居民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违规安装晴雨伞等现象越来越少……”8月30日,谈起县城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优化,作为一位老出租车司机,新宁县的姚大叔感触颇深。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8月初,新宁县集中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整治办、交警、交通、城管、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80余人组成7个行动组,采取“街面撤、院落督、路上缴”等方式,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安装晴雨伞等违法行为。
街面撤,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为主,对停放在城区大街小巷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撤除,并对乱停乱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安全教育。
院落督,由县整治办负责对城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院内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采取督查整改、家家过关的办法,并与年终平安建设和道安委工作一起考核。
路上缴,由交警、交通、城管组成三个执法行动组,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对驾乘车辆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对非法加装晴雨伞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无牌违法行为,一律查清车辆手续;对驾驶拼装或报废摩托车上路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吊销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一律移交交通部门处理;对饮酒或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8月31日,新宁县出动交警、城管执勤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收缴撤除遮阳伞2100余把、暂扣无牌无证车辆230台、扣留报废车辆301台、处罚教育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3720余人……
(杨 坚 陈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