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
社会各方广为关注的“教师轮岗制”,已在一些地方正式启动。如深圳、北京正式宣布将推进校长(干部)教师轮岗制度;在日前召开的长沙暑假教育工作会上也提出,将大力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教育轮岗制”并非新生事物。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2014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二者都提出要实现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如今,置于“双减”大背景下,民众期待以“铁的手腕”推动教师轮岗,使之成为撬动教育资源均衡化的“硬核”手段。
从国家层面而言,“教师轮岗”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从社会层面来说,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对它寄予厚望。这一制度安排之所以迟迟难以大面积落地落实,从一个侧面佐证其实施过程中所遭遇的难题与阻力超乎想象。比如,社会各方挥之不去的“名校情结”,让优质学校成为各种资源集聚的“洼地”;同样,优质学校实行教师轮岗的意愿不强、动力不足;当录取率、升学率与自身效益挂钩,优质学校教师轮岗的积极性不高;此外,担心教师轮岗对优质学校教学质量带来负面影响,一部分已就读优质学校的学生家长也会产生“隐性阻力”。
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是树立正确办学导向的“指挥棒”,也是提高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点。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的关键一环,如何平稳、有效地将教师轮岗制度实施好,显然还需要更多的科学合理设计和妥善的制度性安排,譬如如何设计教师奖励和评价体系?如何防止执行中产生“异化”,把轮岗作为一种权力甚至惩罚措施?如何真正发挥骨干、优秀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而不是把“老弱病残”送走,搞变相的“教师淘汰制”?如何在轮岗的同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不受影响?这些都是大家在期待公平落地之余也在关心的问题。
教师轮岗说易行难,不可能靠一纸文件便能一蹴而就。然而,越是被热切关注的事越要走稳、走好。当下要做的,是以办好这一实事、好事为出发点,制定配套改革和管理措施,在探索中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让教育公平更多地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