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日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刘训忠 许文彬)今天,郴州市北湖区通报,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某军、计划基建股股长陈某慷等3人在某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工作期间,违规使用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借用的私家车用于个人办理私事,并在指挥部列支使用车辆的燃油费、修理费,3人均因此受到相应党纪处分。
今年来,北湖区着力向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亮剑”,重点整治职能部门及相关干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敷衍塞责、吃拿卡要、慵懒散漫等行为,全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该区组建7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从政令畅通、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执法监管、法治保障和廉洁履职等方面开展督查整治,今年来共抽查单位53家、重点场所78处,发现长期借用施工单位车辆办私事、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6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同时,区公安机关破获涉企案件125起,打击处理涉企违法犯罪人员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