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为了孩子的教育,我购买了衡东县河西新区洣水新城的房子,距离洣水新城最近的公立学校是杨山中学。可是,在今年衡东县教育局组织的小升初微机派位中,我家孩子并没有被该校录取,也没有被派到其他学校。请问:这有没有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一居民
记者追踪:
7月16日,衡东县教育局作出解释: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并不是直观意义上的到离家最近的学校上学,而是以就近入学为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多种因素,相对就近。根据相关规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一般距离家庭住址5公里以内都属于就近入学范围。
根据目前衡东县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县直公办初中采取多校划片、公办小学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招生。像该居民孩子的情况,该县专门组织了征集志愿,可以在规定时间填报尚有招生计划的洣水实验中学和剑桥学校,继续派位。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王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