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魂,实现乡村文化振兴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乡村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应着眼强弱项、补短板,聚力乡村文化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打造乡村文化建设重要阵地。
建好乡村文化活动场馆。文化场馆是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场所,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各级政府应按照国家公共文化建设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原则、 “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手段先进”标准,加快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破解农民文化活动设施、设备、器材、场馆和现代网络传媒等硬件不足问题。
健全乡村文化治理体系。完善乡村文化组织机构,切实解决乡村文化队伍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学习培训等问题;积极扶持民间文艺团体,不断拓宽文化服务渠道,支持乡村文化骨干更好传承和发展民间艺术;成立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乡规民约,发挥其在民间事务调解、监督与服务、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
——夯实乡村文化建设人才基础。
招聘文化人才。针对乡村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各级政府应强化摸底统计、统筹安排,面向社会尤其是大中专院校招贤纳才,把一些热爱乡村文化事业、具有专业特长、甘于奉献的优秀人才吸纳到乡村文化建设中来,打造专业化乡村文化工作队伍。
发现文化人才。每个地方都有一些源于生活、颇具区域特色的文化样式,有一批源于农民、扎根乡村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应加大发掘力度,对他们实行建档立卡、跟踪服务、重点培养,引导鼓励他们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培训文化人才。文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乡村文化人才培训机制,通过积极与大专院校对接、与知名文化公司交流合作,定期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基层文化骨干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综合素养。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引领作用。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中国人民最根本的价值诉求。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应紧扣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不断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向上的先进文化去浸润、感染和引导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乡村文化生态、村民生活习惯,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当前,应进一步在广阔乡村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推进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建设;通过开展先进人物教育引领、孝老爱亲模范评选、能工巧匠选拔等形式多样的价值观导向活动,让广大村民切实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厚底蕴,自觉按照核心价值观指引的方向前进,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加强对传统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
守护乡村传统文化之“形”。各地政府应积极支持、引导、部署乡村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复兴工作,重点保护利用好古镇古街、祠堂民宅、廊桥亭台、古树名木等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俗风情、传统技艺、乡乐乡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乡村文化多一点“泥土的芬芳”、多一点“时光的味道”,承载并留住更多美丽“乡愁”。
守护乡村传统文化之“魂”。经过数千年传承发展,我国传统乡村文化丰富多彩,比如世代累积的族规祖训、家训家风,各种礼仪讲究、原汁原味的乡村婚礼、寿筵、乔迁、丧葬、祭祖、庙会等民俗活动,无不蕴含着先辈的智慧结晶、体现出他们对文化的渴求与尊重,同时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友善、团结和谐。对这些发源于农耕文明并长期存续于乡村社会的价值理念、人文精神、伦理规范以及生产生活方式,应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当代人从中寻找到心灵的归依和精神的“原乡”。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