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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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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月缴存额7月起调整
最高6336元、最低170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日讯(记者 陈淦璋)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称,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为最高6336元、最低170元。此次调整的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603元”计算,折合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按照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倍计算,即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低5%)之和。经测算,2021年度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168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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