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受北京长城民星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托,拟对该基金持有的湘潭昭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及抵债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16316.9366万元,其中:本金7459.8625万元及相应利息8857.0741万元(截至2021年6月15日),项目担保的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债资产为“昭祥新城”项目商铺34套,面积3874.03平方米(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
债权、抵债资产情况
债权:该项目债权本金7459.8625万元,利息为8857.0741万元(截至2021年6月15日),债务企业以“昭祥新城”项目在建工程住宅957套(面积113927.78平方米)、在建工程地下车位(面积约24729.66平方米,未实际划分,约合车位662个)(以上面积均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提供抵押担保。湘潭昭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周鑫钱及其配偶黄湘惠、股东冯俊及其配偶唐楠为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抵债资产: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2日作出(2015)潭中执字第278-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湘潭昭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昭祥新城”合计34处商铺,面积3874.03平方米,其中一层2714.34平方米,二层1159.69平方米(以上面积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付北京长城民星城镇化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抵偿部分债务。欲了解抵押及保证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处置方式:资产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交易对象不得属于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涉金融领域黑名单。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24日,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和抵债资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和抵债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56442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14769
传真:+86(0731)8445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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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100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5199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