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7日讯(记者 张尚武 通讯员 周莉 邹文彬)记者今天从省供销合作总社获悉,按照“党建引领、社村共建”模式,全省8000多个村新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带动村集体、农民增收,担当为农服务生力军。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进“党建引领、社村共建”,基层供销社下沉到村。 至今年4月,全省新建8468个村级供销合作社,由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主任,引领村干部和能人党员入社,带动“兴村富民”。
湘潭市整体推进供销改革,763个村都设立村级供销合作社。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村集体普遍入股,享受年终分红。在湘潭、湘乡、韶山等县(市区),市供销社旗下的惠农公司支持村级供销社,联合种粮大户、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九代”服务,壮大自身实力,带动村集体稳定增收。
近几年,省供销合作总社推广“汨罗模式”。村级供销社与村“两委”合作搭建平台,盘活闲置集体资产,开展农村综合服务。该市弼时镇桃花村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占股35%,开展农资销售、劳务输出、农机租赁等综合服务,每年为村集体稳定增收逾7万元。
“供销社又回来了。” 湘乡市白田镇东茅村党支部书记黄建湘说,依托供销系统的业务支撑、人才培训等服务,村里不再单打独斗,发展集体经济有了“靠山”。省供销合作总社驻村帮扶绥宁县小乡村,建立村级供销合作社,培训村民种竹荪、制笋干、加工竹制品,通过供销销售网络,3年累计实现销售额290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