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支持政策。
二是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等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四是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
五是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
六是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