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4日讯(通讯员 龚亦芳 记者 龚柏威)“刚接到法官电话,通知我领钱,没想到真把我们被骗的钱追回来了!”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刑事涉财产追赃执行案件兑付会,该案申请执行人之一的张某对法官连声称谢。
张某是一起刑事诈骗案件受害人。据赫山法院执行局局长文武介绍,该诈骗案中,被告人卜某以益阳市智通财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幌子,通过所谓专家引导,诱使人投资,骗取财物。经益阳资源天台会计师事务所鉴定,该团伙共计诈骗金额365万多元。赫山法院审理后,以被告人卜某、王某某等11人犯诈骗罪,判处11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其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返还给受害人。当天兑付会上,赫山法院共向已报案的8名受害人发放执行款49786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