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刘正平
3月25日,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长沙召开。郴州市因获评“全国文明城市”而受到表彰。
为人而创,让群众有获得感
郴州市自2009年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多次提出要把“惠民”作为重要遵循,使“创文”成为排民忧、解民难、聚民心、增民力的过程。
“我们明确提出‘为人而创,为城而创,为郴州发展而创’的创建理念。”郴州市委书记、市长刘志仁表示,创建过程中,“从群众身边小事入手,让群众有获得感”。
郴州先是全力扫除农贸市场、城中村、背街小巷、公厕等城市卫生死角。改造背街小巷366条,整治城中村14个、村小组100多个、无物业管理小区700多个,并对市城区219个公厕进行清理清洁。
郴州通过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示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9.6%,全市建成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1.9%、46%、12.12平方米,为市民打造“500米公园圈”。
背街小巷从坑坑洼洼到干净整洁,交通从拥堵无序到和谐畅通……现在的郴州,已成为蓝天白云常现、绿水青山常在、清新空气常有、文体活动常新的宜居宜乐生态城市。市民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变化,感受到了城市的“温度”,分享到了创建的“红利”。
为城而创,铸造城市新品质
郴州,森林覆盖率达到67.9%,是全国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城市之一,空气质量全年保持优良,是湖南省唯一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示范市。拥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多项美誉。
得天独厚的优势,为郴州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该市2015年在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入选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等基础上,还成功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被评为30座“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
经几年努力,2017年9月,郴州迎来“创文”的一场“大考”,全市以奋力冲刺的态势,力争年度综合测评取得好成绩。但天有不测风云,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当年郴州与“全国文明城市”擦肩而过。
越挫越勇的郴州人重整行装再出发。2018年1月,郴州市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再次拿到“入场券”,郴州人民以更饱满的热情、百倍的干劲,又一次迈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征程。
回顾郴州市这些年的“创文”历程,虽一路曲折、充满艰辛,但这座城市连同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始终保持“越战越勇”的状态和“百折不挠”的精神,锲而不舍推进创建工作。
特别是在2018年启动新一轮创建工作以来,郴州市委、市政府凝心聚力,坚持以创建争优势、以创建聚合力、以创建促发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推动五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最终夺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打下坚实基础。
为常而创,“创文”永远在路上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易,‘守城’更难。”郴州市“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要让城市文明很好地延续下去,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轨道。
为构建有力高效的领导机制,郴州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列为全市“十大重点攻坚工作”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创建办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
在健全长效机制方面,该市制定《郴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实施办法》《文明城市创建网格化管理结对共建实施方案》《郴州市文明创建“四个一”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点评调度、督查测评、问效追责制度,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
为筑牢道德根基,郴州除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家庭、广场、景区、网站、集市外,还建成了100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一批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庭院、主题社区、主题村镇相继兴建,各具特色,成为城乡一道亮丽风景。
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整个城市文明程度。今年1月1日,《郴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提出市民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等文明行为规范,弥补了该市在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空白。运用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是该市创建取得成功的又一大“秘诀”。
文明无止境,创建文明城市永远在路上。郴州上下将精心“浇灌”,全力推进全民文明、全域文明、全面文明、全程文明,让文明之花越开越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