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李国平
【铭刻】
“耕者有其田”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夙愿。湖南土地改革的完成,标志着在湖南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制度的基础——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消灭了。经过土地改革,地主作为封建剥削阶级被消灭,广大农民翻身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追寻】
一张发黄的《土地房产所有证》,记录了一场圆梦“耕者有其田”的伟大变革。
这张所有证为沅陵县李万国、张桂妹全家5口所有,颁发时间为1953年2月16日。证件纵长44厘米,横长45.6厘米,用白色机制纸制作,所有文字均为繁体字,上方印有“土地房产所有证”字样。下方分两部分,右边为证件编号、发证依据和该户田地房基总面积等。左边为表格,详细记载了李万国一家分得的15块7种土地的种类、块数、面积、位置及房屋间数、大小、结构、位置等,表明土改后土地房产所有权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给他们吃上一颗定心丸。
如今,这张所有证陈列在湖南党史陈列馆,向来访者展示湖南那段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历史。
解放前,李万国、张桂妹一家没有自己的土地,一年辛苦的收成,除去交给地主外,所剩无几,全家人常常处于饥饿状态。
据《当代湖南简史》记载:解放前,全省5100多万亩土地,有一半以上集中到只占农村总人口4%的地主手中,而占总人口60%的中农和贫农,只有31%的土地,占总人口10%的雇农,几乎完全没有土地。
湖南省委领导农民与地主展开的第一场斗争是减租退押和反霸。省委认为,农代会是发动农民、组织农民、领导农民斗争的最好形式,是党在广大新解放区迅速联系群众最好的纽带。1950年1月,中共湖南省第一次代表会议提出当年全省的三大中心任务,其中第二项就是反对恶霸地主、实行减租退押、建立农会组织。
到1950年春季,全省组织9000多个村农会,会员达600余万人,农民的阶级觉悟普遍得到提高,土地改革的条件已趋成熟。李万国、张桂妹一家迎来了生活的转机。
1950年5月,湖南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省委副书记金明任主任委员。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湖南召开全省第一届农民代表会议,成立湖南省农民协会。10月,湖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湖南实施细则》,确定第一批在全省35个县开展土地改革。
10月,三湘大地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起来了。各专区、县成立土改委员会,全省先后抽调4.7万多名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组),深入农村,发动土改。
全省土地改革分3期进行。第一期:1950年10月至1951年4月,占全省总乡数41.27%的5479个乡进行土改。第二期:1951年6月至9月,占全省总乡数15.88%的2108个乡进行土改。第三期:1951年10月至1952年4月,占全省总乡数36.85%的4892个乡进行土改。
在土改的前期,出现了一些“左”的和“右”的偏差,比如出现“和平土改”现象和不讲策略扩大打击面等问题。为了纠正偏差,中共湖南省委于1951年1月召开地委书记联席会议,后又召开省委扩大会议,强调必须始终全面贯彻执行土改总路线: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地主阶级,发展农业生产。
三期土改完成后,全省剩下581个乡的土改于1952年冬至1953年春季全部完成。千千万万和李万国、张桂妹一样的贫农获得了土地。
经过土改,湖南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省共没收、征收土地2487万余亩,耕牛28万余头,农具209万余件,房屋451万间,粮食9.19亿多公斤。分得土改果实的农民约占农村人口的65%,全省约有1890万无地少地农民分得2610万亩土地和大批生产生活资料,翻身成为土地的主人。
【感言】
解放后涉及几亿农民的土地改革,使中国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土地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是坚持群众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仍然要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